企業A主要從事的是為客戶做其競爭對手相關數據的分析業務(如廣告策略、大客戶策略等),服務對象以大型民營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為主要客戶。企業A年收入3000萬,成本2000萬(人力成本1500萬、公關成本500萬),公關成本部分缺少發票,該企業的利潤虛高至1500萬,真實利潤近1000萬,其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是25% 。為了解決高額的企業所得稅問題,該企業通過虛增員工,夠買發票等行為,以降低利潤額來降低企業所得稅。 詳情請咨詢專業顧問13764669658(微信同號)向老師 一、風險和責任 虛增員工和買發票是我國常見的偷漏稅行為,基本所有企業都操作過。但在金稅三期及營改增后,這樣的操作有極大的稅務風險。因為稅務局和社保局之間的數據已經開始共享,所以虛增員工很容易被查出。且買發票的可操作性也極低。因為在發票令出臺后,發票不僅需要填寫企業稅號,連開票內容都有嚴格的要求,大數據時代可以讓稅務部門輕松識別風險點。 1、企業A存在買賣發票等虛開發票行為,有罰金、滯納金等風險,金額較大的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。 2、企業A存在偽造內部業務、企業所得稅偷漏稅的行為,會產生罰金、滯納金還會承擔刑事責任。 了解更多點擊:個人獨資企業 二、解決方案 企業A可辦服務型個人獨資企業解決問題: 1.設立多家個人獨資企業,讓多家個人獨資企業持有企業A未來運營所必需的一些資源(比如企業A的設計能力非常強,但是尋找客戶的能力非常弱,那么可以將企業A的銷售團隊外包出去)。而企業A必須向多家個人獨資企業支付合理的費用,才能換取這些資源以維持長期的經營。 2.通過這個模式的調整,原來企業A的1000萬利潤,被合理的分割到了多家個人獨資企業中,而多家個人獨資企業有對應的稅收優惠政策,稅負率及低且有稅收返還,在“整體”利潤不變的情況下,實現了“整體”稅負降低的效果。 詳情請咨詢專業顧問13764669658(微信同號)向老師 三、風控重點 1、企業A和多家個人獨資企業之間交易的資金流、服務流、合同流、發票流的管理和控制; 2、企業A和多家個人獨資企業之間交易的定價合理性問題。 了解更多點擊:節稅方案
四、方案實施及節稅效果對比
實施前:企業A獨自承擔1000萬利潤,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%,股東分紅稅的稅率為20%,總體稅率為45% 。
企業A
企業所得稅:1000*25%=250萬
個人所得稅(股東分紅稅):(1000-250)*20%=150萬
合計稅額為:250+150=400萬
實施后:設立個人獨資企業B和C來與企業A分享1000萬的利潤,假設企業A保留利潤為200萬,將剩余的800萬利潤轉移到個人獨資企業B和C,那么個人獨資企業B和C各自承擔利潤400萬且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的資質,B和C在稅務上申請核定征收。
1.企業A
企業所得稅:200*10%=20萬
個人所得稅(股東分紅稅):(200-20)*20%=36萬
企業A承擔稅額合計:20+36=56萬
2.企業B
增值稅:400/1.03*3%=11.65萬
注:可開專票,雖然B承擔了增值稅,但企業A可完全抵扣,整體來說增值稅無變動
企業所得稅:無
個人所得稅(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):400/1.03*10%*30%-4.05=7.6萬
3.企業C與企業B同理
籌劃后全部稅額合計:56+7.6*2=71.2萬
共節約稅金:400-71.2=328.8萬
節稅比例高達:328.8/400*100%=82.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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